创新融通,推动学术评价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20-03-28 02:54:09   作者:武宝瑞(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原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原主任,研究员)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近年来,随着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繁荣发展,学术研究成果评价也在如影随形,在逐步完善和发展,对哲学社会科学本身的发展产生了日益重要的影响,成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整体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术评价工作受到与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教学科研机构、出版机构、期刊杂志和学者个人的持续关注。学术评价成果和相关数据的发布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会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某种程度上引领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特别是学术期刊发展的方向。不同学术评价机构的评价理念存在差异,评价方法不一,评价体系与机制尚不透明,评价成果的科学性尚未完全获得学界的普遍认同,因而对学术评价的认知也有较大的差异。这种状况表明,学术研究评价的成绩与问题共存,发展与困惑同在。怎样能够做到创新融通,建设性地推动学术评价健康有序地发展,真正肩负起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的使命,是学术评价机构共同面临的紧迫问题。要达到这个目的,这里有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需要厘清、界定,以便能够提高学术评价领域的共识度,进而使学术评价成果获得学术界更高程度的认同。第一、承前启后,明确学术评价的基本问题;第二、客观科学地审视评价数据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第三、进一步建设完善的学术评价体系。


       一、承前启后,推动学术评价健康发展

       学术评价作为学术研究活动的组成部分,其根本目标是为推动学术研究的繁荣发展服务。不同的学术评价机构、评价体系所持有和施行的不同评价理念、分析方法、技术路径,必然导致评价成果存在差异,这是学术评价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态势。正因为各有特色的不同评价体系的存在,才构成了学术评价事业不断繁荣提升的可能。面对各个学术评价机构各有特色的现实存在,我们更应倡导多元共存的学术评价理念,摈弃所谓的学术评价话语权的争夺和学术评价之外的无谓争论。

       目前国内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评价的机构主要是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学术评价机构。这五家评价机构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成果学术评价工作时间较长,影响较大,他们秉持的学术评价理论、方法、评价体系、评价成果各有千秋,形成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基本格局。在这样一个基本格局形成,学术评价对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价值凸显,其重要性日益为学术界认同的大背景下,学术评价工作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毫无疑问是,尽最大努力满足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的客观需求,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构建,体现世界眼光关照下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国气派,在融通建设能够满足学术发展客观需求的学术评价体系方面多下功夫。

       某些学术研究(包括大学)机构和学者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单纯地从各自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出于维护各自学术权益目的,对某些学术评价机构的评价结果和方法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学术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出现了问题,对学术研究事业发展和学术期刊的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危害了学术研究的发展和学科事业的繁荣,这样的说法确实有些言过其实。针对学术评价的结果大家各自发表了各自不同的见解,从不同的价值取向和角度以及各自的立场提出了意见和看法,这本属正常。但也不宜过分夸大学术评价学术研究发展的影响力度,发挥太多想象空间,赋予学术评价活动不可能承担的重责。学术评价既不是政府管理部门实施学术管理的行政手段,也非明辨学术是非的理论平台。学术评价本身就是一种类别的学术研究工作,它是在广义的学术活动范畴之内,以一般学科学术活动为观察、研究、评判对象的学术活动。对于学术评价工作,大家尽可以各抒己见,各有所见。我们更多要思考的是,如何把各个学术评价体系、不同的学术评价理念、各具特色的学术评价方法和学术机构应用学术评价成果不同价值取向融通起来,共同为推进学术评价的创新和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学术评价是学术研究活动的组成部分,客观、科学的学术评价工作和评价成果是推动学术研究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助力,这一认知越来越得到学术界的共同认可。政府科研管理部门、大学、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学者,都已经认识到学术评价的价值和重要性。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进入新世纪以来,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自2015年以后居于世界前列,高质量的论文也在世界范围内名列前茅。面对学术论文的海量增长,面对潮水般汹涌而来学术信息,怎样能够有效快捷地处理这些学术研究信息,辨识真伪,去粗取精,学术研究机构和学者每每感到束手无策。怎样帮助学者从海量学术信息当中筛选出来有价值的学术信息,把那些有创新思想和真正代表原创性成果的论文精选出来,定向精准推送给有需求的研究者。这就需要评价机制来帮助大家实现这个目标。学术评价的结果引起各方面的持续关注,进而引发争论,充分说明学术评价的成果已经固化了一批有效使用者,其重要性和价值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学术评价的基本问题应该明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首先要明确学术研究成果是学术评价的直接对象。学术评价的客体对象应该包括学术成果、载体平台、学者、学术机构。学术评价的核心内容和聚焦点应该是学术成果,学术成果的形态主要包括论文、专著、学术报告、专业数据库。对这些成果形态运用不同的、适合其形态特征的方法进行科学的评价是学术评价工作最根本的目标。

       现在学术评价的成果聚焦在学术期刊评价上,学术评价机构发布的学术期刊排名成为大家共同关心的痛点。其实从学术评价的完整体系来看,学术期刊评价只是学术成果载体平台的组成部分。学术成果呈现的载体平台除了期刊以外,还有出版机构、智库、咨询机构、学术会议等等。学术期刊在众多的学术载体平台中独受青睐,自有特殊的缘由。通常认为,学术期刊最先刊载发表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是探索学术前沿的标志,引领着学术研究发展方向。因而最初起步发展的学术评价就是从评价学术期刊开始的。以致在学术界形成这样一种现象和错觉,误以为评价学术期刊就是评价学术成果。现在需要从聚焦评价学术期刊的载体评价,转向聚焦原本的学术成果评价。

       学术评价不同的评价对象的内涵特征截然不同,需要评价机构清晰的划分出他们的类型特征,充分理解评价对象的差异。要对学术机构、学者、学术研究成果载体平台进行评价,必须要有不同的评价理念、评价方法、指标体系、数据模型,不同对象之间构成差异性甚至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和我们能够达到的评价技术方式的高限。目前有关学术评价发生的争论,评价理念和结果对学术界、期刊界的误导,个人和机构由此而产生的误解,都是没有充分认识、深刻理解不同评价对象的本质特征,没有形成适用于评价对象特征的评价内容和方法,简单而粗暴地混肴了不同的学术评价对象之间差异而造成的结果。

       其次、学术评价机构要切实树立并努力践行为学术研究发展服务的理念。学术研究事业的蓬勃发展和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是学术评价工作存在的基础,推动学术研究事业发展、服务学术创新是学术评价的价值所在。学术评价机构要牢固的树立为学术研究事业服务的基本理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服务的路径和方式。

       第三、根据学术研究的一般规律、学术研究成果产生的过程和学术研究创新的总体要求,对学术成果进行多维度的评价。学术研究的最崇高理想无疑是站在时代的高度,以固有的思想体系、知识系统为基础,创新思想,构建新知,用学理方法阐释、说明历史与时代变迁发展的缘由。学术评价要尊重学术研究发展的一般规律,深入到学术研究成果产生的内在过程,以创新发展作为评价的最高尺度,对学术成果本身和学术成果的创造主体、呈现载体、机构机制、理论效应、社会影响进行多维度的评价。

       第四、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的技术路径,客观精准地进行数据样本抽取、指标模型设计、关联因素分析,以期用完整、客观、科学的数据,系统支撑评价过程和结果,为同行评议奠定科学基础,实现定量分析与价值判断的有机结合。增强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避免简单地以数据分析代替学术评价,用单一的数据指标和计算模型操控、决定学术评价现象的发生。

       第五、学术研究的繁荣和发展客观上形成了对学术评价的内在需求。政府管理部门、学术研究机构、学术出版机构和期刊、学者、社会公众(读者)构成了学术评价需求者的主体。这些不同的主体对学术评价的内容和结果必然有不同的需求,学术评价机构就要针对不同的需求者研制适应差异化的产品来满足他们各自的需求。政府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是学术研究资源的掌控者,怎样合理、科学地分配研究资源,确保资源的投入能够获得预期的效果,是首要考量的因素。政府机构对学术评价的需求是配置学术研究资源的需要,目的是为了在行使自身的权利过程中努力做到公平、公正,使所投入资源取得所期待的更好效果。学术研究机构包括大学、科研院所,对学术评价需求是要了解、明确机构自身的学术研究团队状态,研究团队在学科建设发展当中所处的地位,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否能够有效把握学科研究的发展方向,能否居于领先地位。学术出版机构和学术期刊对学术评价的需求是要明确自己在学术出版行业里面的地位,驱动学术出版和学术发表的创新力度,判断自身对学术研究发展引领的价值。同时,因为多数国内学术出版机构和学术期刊都隶属于相关的学术研究机构和大学,也需要通过学术评价的定位进一步提升在自己所属机构里的地位。学术出版机构和学术期刊在学术研究机构和大学里通常被列为辅助部门,地位不是很高,如果能在学术评价体系排名中取得较好的位次,无疑会抬升在机构里地位。学者既是学术评价的对象,同时也是学术评价的受益者。学者需要通过第三方机构的评价挖掘自己的价值,明确、校正自己的学术发展方向,提升自己在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社会公众需要参照学术评价机构和评价成果引导其学术阅读,学习相关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达到提升整体社会文化价值的目标。

       第六、学术评价的发展既要求同存异,同时也要存异求异,力求形成建设性发展的良好环境。学术评价作为学术研究活动组成部分,要遵循学术研究活动的一般规律,尊重学术研究活动的客观规则,努力完善自身的学科定位。所谓的求同存异,就是要在追求学术评价的科学、客观、公开、公正等基本评价理念上统一认知,摈弃门户之见。所谓存异求异就是要在具体的评价体系、评价标准、技术路径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和优势,在为学术研究发展服务过程中形成鲜明的评价特色。


       二、客观科学地审视评价数据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

       要平息在学术评价领域发生的争议问题,达成在学术评价主导方向上的共识,一个主要与核心的问题就是怎样看待和把握数据在学术评价过程中的作用。就学术评价的技术路径和模型而言,把那些表面上的观念差异去掉,实质所指的其实就是大家对评价数据的认识。学术评价的产品和成果其形态往往是我们看到、基于数据分析的期刊、机构等等评价对象的排名。客观科学地审视数据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是推动学术评价健康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学术评价的各种排名看起来是客观的,因为排名都是通过貌似客观的数据分析产生的。我们知道,当代学术评价产生的基础是信息技术和数据技术,数据是开展科学学术评价的必要条件和工具。学术评价机构要科学客观的看待数据技术在评价过程当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要充分认识和理解数据和数据分析在学术评价中的积极作用。绝不能因为某些数据模型分析产生的局限轻易否定数据和数据分析的作用,也不能因为一些人和机构的误解和偏见忽视数据本身的科学性。基于评价模型的数据结构为我们客观上呈现了学术发展原生态样本,表明了学术期刊、学术机构和作者等评价对象在各自领域分布状态,构成了学术评价工作最重要的基础条件。离开了数据和数据分析,任何科学客观的学术评价都无从谈起,学术评价的公信力也失去了基本的依托条件。               

       数据和数据分析在学术评价的过程中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正确而有效的发挥这个作用,就需要不断增强数据和数据分析的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数据的选取和统计,数据分析模型的架构机制,都应该依据一定的规则和条件公开发布。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数据选取和数据分析模型透明度高,可以有效帮助学术评价建立公信力,学术评价体系透明度高低决定了学术评价公信力的强弱。数据到底是怎么来的,模型怎么建起来的,同一期刊在不同的评价体系中的差异是如何形成的,形成这种差异原因是什么,这些内容需要通过透明公开的方式知晓学术评价成果的需求者,并且获得他们的认同,才能使数据本身和数据分析模型具备公信力。以此来增强学术研究者、学术研究成果出版机构与学术期刊、学术研究机构和学术评价机构之间的信任度,学术评价的成果才能发挥应有的推动学术研究发展、为学术研究服务的作用。

       数据样本的搜集、数据分析模型的建构、数据分析的过程要讲求科学性。科学性的内在要求是把数据、数据分析模型与研究对象有机地联系起来,找到数据与事实的联系,能够回塑到事实的数据和数据分析模型才能确保科学性的成立。学术评价过程中数据关联内容和使用科学性是一个不断探索、挖掘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认识学术研究发展的一般规律,积极追踪数据技术发展的最新态势,有效地找到数据技术应用到学术评价领域的适当方法,并在学术评价工作的实践中加以验证,及时修正。这是一个动态发展、反复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当然存在不同的主观认识,而不同评价机构和评级系统在实践中形成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学术评价本身归根结底是一种价值判断,这就要求在数据使用和数据分析方面有基本指向的一致性,否则就难以实现学术评价的最终目标。所以要正确科学使用评价数据,有必要建立数据搜集、数据分析基本的规范,根据评价对象、评价需求者的不同特征,差异化地使用数据,真正做到因需制宜,在学术研究事实和一般规律的基础上规范数据形成的环节和模型原理,使得数据搜集、数据分析、数据结论能够在学术界认同的基础上取得共识,学术评价数据的使用才有牢固的学理基础。

       要充分认识到单纯数据评价的局限性,放弃单纯数据评价方式,在做出学术价值判断的时候反对唯数据论。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中,研究者秉持的价值观和立场起着决定性和根本性的作用。研究成果内涵的价值力量和社会影响因素也非简单的数据模型能够充分表达。有些时候,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所产生的结果与价值判断、立场选择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甚至是根本的对立。真正的学术评价从来都是一种价值判断,数据和数据分析的结果只是这种判断的依据,数据和数据分析本身不能构成学术评价的目标,也无法代替学术评价工作的过程,一定要正确判断数据和数据分析的真正价值,充分发挥其工具性、平台性的作用。这样的思考并非忽视、贬低数据和数据分析的功能。在学术评价工作中,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忘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三、努力建立完善的学术评价体系。

       第一、要努力建设公信力强、为学术研究界认可的学术评价机构。学术评价机构公信力的建设是学术评价机构发展的首要任务,也是学术评价机构保持旺盛的创新力和生命力的根本所在。公信力的取得和建设既不能依傍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威,也不是学术评价机构自己通过对自身学术评价理念、评价活动的渲染、宣传就能够获得的。科学合理的评价理念、公开透明的评价体系、服务学术研究的奉献精神、契合学术研究发展实际的评价产品、推动学术研究发展社会效应构成了学术评价机构公信力的主要内涵,这几个方面各有侧重的内容,同时也是有机地整体。我们知道要做到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和奋斗。因此,学术评价机构建立自己公信力需要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任何一个学术评价机构的评价活动都是可回顾的历史过程,公信力的发展和成长轨迹都清晰的留在了自己走过道路上。相对历史悠久的学术研究活动,学术评价还是新生的学术研究活动的生长点,学术研究界和关心学术活动的公众仍然以有几分好奇眼光来观察这个新生事物,建设公信力强的学术评价机构还需要从事学术研究评价工作的同仁孜孜以求,精诚奋斗,不断积累,以求修得正果。

       第二、学术评价要建立以价值判断导向为核心的学术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本身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需要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在自身的科学研究过程中所持有的立场观点必然要影响到他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任何杰出的科学研究成果无不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学术研究评价的体系和标准同样要反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这个根本特征。要充分意识到价值判断标准对学术评价至关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足以塑造学术评价的形态,左右学术评价标准的发展,特别是从学术评价标准的创新意义来讲,是尤为需要给予突出关注的。所以,有效的学术评价体系和学术评价标准必须是以价值判断导向为核心的评价标准。

       第三、学术研究活动是复杂的社会活动,学术研究成果的价值体现也是多方位的。学术成果的产生并非孤立的、自然而然发生的,我们看到的仅仅是学术研究成果的最终形态,而这 个最终形态的形成实际上是学术研究复合价值链上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学术评价的需求者、使用者如前所述,也有各自不同、差异较大的诉求。因此,准确、科学地评价学术研究成果及其相关联的要素,势必要求学术评价工作和学术评价产品避免单一化。学术评价机构要根据学术研究的规律、学术研究成果产生的过程、学术评价产品需求者的使用要求,设计和开发多维度的学术评价产品,力求对应学术研究发生、成长、创新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形成完整的产品体系。在统一的评价理念指导下,采用各具特色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通过对不同评价对象的科学评价,产生适应不同的评价结果的使用者需求的评价产品。为学术研究活动的研究主体、出版发布机构和评价产品需求者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完整的学术评价产品体系,可以帮助不同的学术评价对象和不同的学术评价结果的需求者,在完整的学术评价产品体系里面找到契合自己需求的对应部分。

       第四、学术评价机构要大力推动建设学术共同体,为推动学术评价的同行评议特别是学科小同行评议创造条件。学术共同体的建设问题随着学术评价事业的发展和引起的争议,成为学术界和学术评价领域的热议话题,受到方方面面的高度关注。学术研究界和学术评价机构基本认可的观念是,在数据分析支撑的前提下,学科同行评议是比较适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有效方法。如何建设学术共同体、怎样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就成为我们面临的紧迫问题。就人文社会科学而言,学术共同体是由涉及学术研究活动不同维度的相关者构成的,主要由作者、编者、审稿专家、读者等群体共同组成。建设这样的学术共同体,需要共同体的参与者协同努力。

       理想的、作为目标建设的学术共同体应该是具有崇高的学术理想,深切的现实情怀,开阔的理论视野和宏大的理论抱负,敏锐的思想高度,高尚的学术品格,多样化的学术趣味,具有真正有自我扬弃和自我革新的精神。这样学术共同体才能凝聚学者的共识,融汇学者、编者、读者和评价者的价值诉求。建设中的学术共同体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学术共同要起到应有的作用,除了自身能够发挥学术建设、学术评价作用以外,学术共同体的建设更要处理好学术共同体与现实世界的关系问题。学术共同体首先要立足现实,适应现实世界的环境,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重要的是,要与现实世界保持适当的距离,能够有效地、独立地、建设性地批判世界,推动世界的健康发展,这是学术共同体建设的根本宗旨。对于学术评价活动来说,也可以把学术f评价机构一定程度视为一种类型的学术共同体,学术评价机构要与学术评价的对象、评价技术平台、学术评价需求者之间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不能完全融为一体,不然学术评价就失去了独立存在的价值。

       第五、学术评机构有责任科学地指导学术研究机构(包括大学)和学术研究工作者正确使用学术评价成果。学术评价工作者要关注学术评价成果的科学性和影响力,同时必须关注评价成果使用合理性,避免在学术评价成果在应用中造成负面影响,无法起到推动学术研究发展、服务学术研究作用,最终也会损害学术评价工作本身。

       学术评价成果只是以数据和价值判断的方式,对学术研究的状态、学术研究成果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发表方式的进行了描述,并不意味着对学术研究成果最终的价值评判。学术评价的成果以数据的形态呈现出来,它可能没有承载使用者赋予它的价值。当学术评价成果价值赋予量不是很清晰的时候,一旦被使用者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赋值标准使用以后,它的变换价值马上就凸显出来,造成的影响有可能超越了学术评价成果本身所包含的内容。作为对繁荣学术研究承担着使命和责任的学术评价机构,应该清晰有效的指导学术评价成果的使用者,如何正确科学的使用学术评价成果。学术评价产品是学术评价机构研制出来的产品性成果,是学术评价机构对学术和学科发展本身的评判和看法。学术研究机构(包括大学)、学术研究工作者、学术出版机构和学术期刊举办者怎样认知学术评价成果,在学术研究活动和学术事业管理过程当中如何以评价成果为鉴,提升研究水准,优化管理效率,需要谨慎判断,三思而后行。学术评价成果不应当成为直接进行价值判断、采取行动的结果,只能提供参考性和指导性的借鉴。学术评价机构更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保持学术评价的中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术评价机构和评价对象、评价成果需求者、使用者之间发生无休止的争论,形成你来我往的交换关系,对学术研究本身和学术评价的健康发展肯定是不利的。

——摘编自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

评价发布论坛暨学术评价与学科发展研讨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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