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标准体系初探

发布时间: 2021-04-20 16:19:0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标准是对成果价值进行判断的内在尺度,由一系列自内而外的质性而非量化的标准组成。

一、论题的意义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发达国家长期主导国际话语权和思想理论的格局也正在改变。中国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新时代,并正在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迫切需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以解读中国实践、阐释中国价值、提供中国方案。

       然而,当前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体系尚无法满足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需求,且诸多问题受到诟病,其主要原因在于所参照的内在评价标准在科学性、系统性和引导力上不足,西方标准主导、行政标准过度、外在标准盛行,致使评价结果难以反映成果的真实水平,甚至违背评价初衷。

       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需要配套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尤其是配套的评价标准。这样的评价标准既要符合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也要符合中国发展的实际和评价改革的需要,更要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有力引导。

       中国特色和国际标准是个性和共性的关系。强调中国特色是对个性评价标准的深入探讨,有利于改进对共性通用评价标准的认知。现阶段提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标准体系这一论题,有其逻辑合理性,也符合现实需求。


二、关键问题分析

(一)体现哲学社会科学及其成果评价的基本规律

1.深度社会性 

       哲学社会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深度的社会性,强烈的实践性和内生的政治性。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不仅要强调学术标准,且应深度体现社会背景和实践价值,否则就有失全面性和科学性。

2.标准一致性

       哲学社会科学不可能脱离社会条件而单独存在。但若社会条件的参数不变,理论上就存在相对通用的成果评价标准,且这样的标准有利于在共同的历史和时代背景下形成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合力。

3.结构层次性

       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本身是多维、多层的,每个具体的研究问题也可进行分层解析。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也应该是多层次的,并要厘清评价标准之间的逻辑关系和作用机理。


(二)彰显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中国特色的根本原则

1.主体意识原则

       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必须由中国主导,体现国家意志,服务中国发展,才能体现学术自信,在国际话语交锋中掌握主动。同时,学术成果评价标准还要体现政治性,政治性是中国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价值引领原则

       学术成果评价必须引领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方向,评价标准理应坚持“质量为先、创新为要、重视应用”的价值引领原则。

3.本土适用原则

       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要在社会、文化和学术三方面体现本土适用,引导哲学社会科学扎根中国大地、服务中国发展、适应中国文化、尊重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实际。

4.多元包容原则

       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标准在强调特色的同时,不排斥其他评价体系,而是要在国际视野下承认和坚持多元化,包容他者、批判借鉴、优化自我,共同完善学术评价知识体系。


三、评价标准体系的组成与内涵


 

图1  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标准体系示意


       评价标准受评价目标制约,也是选择评价方法与工具、设置评价指标和程序的基本依据。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标准体系的目标是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并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一目标指导下,提炼出一套政治标准、实践标准和学术标准三级一体的、通用的、内在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标准体系。

       政治标准、实践标准和学术标准三者目标一致、层次分明、缺一不可。其中,政治标准是判断哲学社会科学“为什么人”的依据,处于统领地位;实践标准是判断“为哪些事”的尺度,是连接学术理论与实践、目标与结果的桥梁;学术标准是判断“做什么学问”的准则,处于基础地位。问卷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这三者均是评价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的必要标准,但认可度却是学术标准第一,政治标准次之,实践标准最末,且学术标准的得分显著高于其他两者。


(一)政治标准

       政治标准旨在明确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政治立场,核心是把握学术“为谁服务”。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应坚持“四为”方针: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政治标准的组成与内涵


(二)实践标准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几经探索并被广泛认可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的实践标准着重强调对中国发展实践的指导。由于成果的实践价值多样而复杂、难以穷尽,且不同价值之间是“或”的关系,以下仅列出常见的五种实践价值。


表2  实践标准的组成与内涵


(三)学术标准

       学术标准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必须遵循的学术规则,也是判断成果学术水平的量纲,在国际上有广泛的认同度与较强的可比性。根据问卷调研和推理分析,成果的学术影响力不能与创新和质量等同视之,仅适宜参考,不宜作为实质性的内在评价标准。学术标准包括如下三项内容。


表3  学术标准的组成与内涵


四、评价标准体系的实施要点

       实施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标准体系,需要学术界围绕中国特色相关问题和原则在理念上形成共识,准确把握评价标准的组成与内涵并将其贯彻到评价实践中,还须着重关注如下两个问题。

4.1聚焦科研管理,推动评价标准转化为可行的评价方案

       科研管理是各类学术成果评价应用场景中频率较高、范围较广、涉众较多的一种,也是贯彻落实学术成果评价标准的关键。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标准应首先面向科研管理部门推广,让科研管理部门将这些标准纳入实际评价方案中,确保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活动不偏离评价标准。

4.2针对突出问题,以评价标准为依据推进学术评价改革

       贯彻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标准是对当前成果评价体系的一次改革。这就意味着实施过程中必须面对而非回避当前评价的各种突出问题。依据明确的“标准尺度”有利于响应管理部门关于学术评价“破五唯”、加强科研诚信等号召,大刀阔斧地遏制各种脱离评价标准的不合理评价、“乱评价”等现象,引领哲学社会科学更为积极、健康、和谐地发展。


(杨红艳,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主任助理、编审)

(根据杨红艳编审在2021年3月30日“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科学术成果评价发布论坛暨学术评价与学科发展研讨会(2021·北京)”上的讲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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