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的超建制性

发布时间: 2021-04-06 15:36:52   作者:杨九诠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21年2月25日清华大学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邱勇校长讲话中的一句“大学不能把学术权力交给期刊的编辑和审稿人”引起了学术界与期刊界的广泛讨论。期刊编辑与审稿人有学术权力吗?在建制内,当然没有。如果超出建制,答案是,可以有,也应该有。这是由学术期刊的DNA决定的。

       世界上第一本科学研究方面的专门性期刊《哲学汇刊》(创建于1665年,英国皇家学会出版)在创刊时就创立了学术期刊的四项基本功能:(1)注册登记功能,就是为学术成果的首发权与所有权做好注册登记工作,我们熟知的尊重署名权、禁止一稿多发等即来源于此;(2)评估鉴定功能,就是通过同行评议、退稿机制保证学术质量,我们熟知的三审制、外审、匿名评审、双盲审等制度即来源于此;(3)传播功能,向其他学界同仁传递作者的学术观点,这显著区别于出版业以利润为驱动的发行;(4)存档功能,就是永久记录作者的研究成果,我们熟知的对严重学术不端论文予以撤稿的制度及来源于此——撤稿,并不是把已出版的期刊收回销毁,而是通过公开和正式声明的方式表示该论文在学术档案中已被剔除。

       从上述四项基本功能可以看到,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是与生俱来的,学术期刊深入地嵌入到学术生产与学科建设的内部。张云鹏认为学术期刊不仅具有产品属性、商品属性,而且其知识属性、学术属性更为重要,是学科期刊的本原属性。周光礼在讨论学科成熟的内外标志时,就将学术期刊标举为成熟学科的外在标志之一。如果没有学术期刊,或者说没有“大刊”“名刊”,那么这个学科的成熟度是值得怀疑的。对学术期刊来说,出版是操作性的,学术才是规定性的。学术期刊,既是学术成果的载体,更是学术成果的筛子,“筛子”即指代评价功能。所以,学术期刊作为学术生产的构成部分,参与定义和建构学科,促进并表征学科规范与成熟的过程与程度。

       学术期刊建构和评价学科的功能,与学术期刊的超建制的体制特征密切相关。所谓学术期刊的超建制性,这个“超”不是非建制性,也不是反建制性,而是“超出”与“超越”。学术期刊的超建制性既是“实然”,也是“应然”,如果想办好期刊,那么“必然”要向超建制发展。例如,十多年前学报长期备受诟病,很大原因是局限于所属机构的建制,以服务于本校教师(学生)的科研和教学为主要任务。

       学术期刊的组织形态,是实线划分的,如编辑部、编辑室、期刊社,这是职业—机构;更重要的是以虚线划分的,即超建制性的,表现为专业—共同体。办好学术期刊,要做到:(1)以学术引领为导向,加强编委会建设;(2)以能力建设为导向,加强编辑部建设;(3)以质量保障为导向,加强审稿专家库建设;(4)以资源聚合为导向,加强作者队伍建设。这四点当中,真正建制性的只有第二点,第一、第三、第四点都具有显著的超建制性特征。

       学术期刊的超建制性,使学术期刊具有了某种程度的“第三极”特征,学术期刊因此成为了学术市场和思想市场的重要的公共场所。正是这样的公共场所,学术体现出“天下之共器”的特征。在这里,学者的私人性与学术场所的公共性相互构造;私人性保障了学术研究一定的自由度,公共性构筑了学术市场和思想市场。学术期刊是高深知识的生产、创新和传播的“不锁边”的“平台”和“超体制”的“机制”。正是基于这一理解,《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确定了自己的目标定位——成为我国教育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生产和传播的“策源地”。

       正因为学术期刊的超建制性,学术期刊评价同样是超建制的。当人们片面地诟病“以刊评文”的时候,往往忽略了期刊也始终处在“以文评刊”的被评价的工作处境中。“以文评刊”主要来自:(1)投稿机制,优秀稿件是否愿意投递给期刊?这是来自作者的评价;(2)同行评议机制,这是来自学术共同体的评价;(3)影响因子机制,学者愿意把期刊所发表的成果作为自己开展研究的学术资源吗?这是来自知识生产者的评价;(4)二次文献转载机制,目前中国社会科学界公认的四大文摘是《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二次文献转载同样是一支重要的“以文评刊”的力量,影响和促进学术期刊的发展。这些评价主体及其评价行为,对学术期刊来说都是非建制的,而具有显著的超建制特征。

       非常荣幸,《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版)》多年来在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评价中成绩不俗。这既是督促,也是表彰,在此,衷心感谢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杨九诠,《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版)》主编)

       (根据杨九诠主编在2021年3月30日“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科学术成果评价发布论坛暨学术评价与学科发展研讨会(2021·北京)”上的讲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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